變額萬能保險是一種將萬能保險險的繳費靈活性和變額保險險的投資靈活性相結合的保險。變額萬能保險是針對將壽險保單的現金價值視為投資的保單所有人設計。變額萬能保險是一種終身險,其將萬能險的繳費靈活性、死亡保險金的可變性和變額險的投資彈性相結合。變額萬能保險的投資與變額險一樣,是多種投資基金的集合。保單所有人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將其現金價值從一個賬戶轉移到另一個賬戶。但其死亡給付采取與萬能險相同的方式,可由投保人選擇。如為B計劃,死亡給付隨投資資產價值的大小不同而不同;如為A計劃,則為均衡死亡給付額,投資收益的大小只反映保單的現金價值。
變額萬能保險遵循萬能保險的保費繳納方式,保單持有人可以在規定限度內自行決定每期保費支付金額,或在具備可保性及符合保單最低保額的條件下,任意選擇降低或調高保額;但其資產由分立賬戶保存,其現金價值的變化與變額壽險相同,且沒有最低投資收益率和本金的保證。換而言之,最壞的預計現金價值可能會降至為零。因此,在美國此產品被認為是一種投資證券產品,必須在SEC注冊,由有證券經紀商許可證和保險從業資格的代理人銷售。在變額萬能保險中,"投資"部分的回報率是不固定的。如果保險公司投資收益比較好,客戶的資金將獲得較高回報。反之,如果保險公司投資不理想,客戶也將承擔一定的風險。
(1)更強調客戶資金的投資功能。
(2)產品當中可包含多個不同類型(根據投資對象分類)的投資賬戶供客戶選擇,客戶購買后資金將直接進入其選擇的投資賬戶。
(3)產品同時可以向客戶提供人身風險保障功能,保障責任可多可少,客戶購買保障發生的費用及其他投連產品規定向客戶收取的管理費用均定期從客戶的投資賬戶中扣除。
(4)同股票、基金類似,投連賬戶中的資產由若干個標價清晰的投資單位組成,資金收益體現為單位價格的增加。
(5)客戶享有分立賬戶中的全部資金收益,保險公司不參與任何收益分配而只收取相應管理費用,同時客戶要承擔對應投資風險。
1、變額萬能保險比常險繳費跟靈活。
2、變額萬能保險相較常險而言,其保額可以改變。
3、變額萬能保險比常險多開立一個投資賬戶。
4、變額萬能保險除了具備和常險一樣的保障功能外,最顯著的功能就是可以通過獨立投資賬戶的投資基金來實現投資功能。
萬能險是一種可任意調整死亡保險金給付金額的人壽保險。保戶交納的保費會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進入“保障賬戶”為保戶提供基本的保障,一部分是進入“投資賬戶”用來投資。萬能險產品的收益有保底收益,其主要投資方向為銀行存款和各種債券,部分投資于基金和股票。保戶既可享最低的收益率,又有可能獲得更高的回報。而變額萬能保險,保戶交納的保費被分成保障和投資兩部分,只是其中“投資”部分的回報率跟萬能險不同,是不固定、不承諾保底收益的。
萬能險前幾年扣除的費用相對于變額萬能險要多,扣除風險保險費、初始費用、保單管理費等費用之后,剩下的保費才能用于投資,計算收益的基礎遠低于本金。利用萬能險短期投資收益是不現實的。
變額萬能保險是一種金融保險與投資于一身的險種,早在20世紀70年代的英國即已產生,現已成為歐美國家人壽保險的主流險種之一。傳統壽險都有一個固定的預定利率,保險合同一旦生效,無論保險公司經營狀況如何,都將按預定利率賠付給客戶。 而"投資連結保險"則不存在固定利率,保險公司將客戶交付的保險費分成"保障"和"投資"兩個部分。其中,"投資"部分的回報率是不固定的。如果保險公司投資收益比較好,客戶的資金將獲得較高回報。反之,如果保險公司投資不理想,客戶也將承擔一定的風險。
1、保障責任
變額萬能保險保障的范圍、程度等因具體產品而異。有的險種除了提供意外與疾病身故保險金、全殘保險金等保障外,還有其他服務項目,如保證可保選擇權和豁免保險費等。
2、投資責任
變額萬能保險除提供風險保障外,還具有投資功能。其中,變額萬能保險的投資部分的回報率是不固定的,未來投資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保單價值將根據保險公司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
變額萬能保險作為綜合性的動態理財工具:
變額萬能保險為保單所有人提供了多種投資選擇,消費者可以廣泛地介入貨幣市場基金、普通股票基金、指數基金、債券基金等等,并把相當一部分的保費專門用于投資。所以, 變額萬能保險可以滿足消費者保障理財、儲蓄理財與投資理財三種需求,消費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把保費在風險保障賬戶、貨幣市場賬戶、資本市場賬戶之間靈活配置,既可以做成“保障為主、投資為輔”,也可以做成“投資為主、保障為輔”,甚至“儲蓄為主,保障為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