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可以說一深入到人們生活的個個角落,購買保險業成為人們理財的一大選擇,現如今的社會,風險是無處不在,每天都有新的風險出現,風險的發生是一種概率性的問題,既然是概率性的問題,那就是有可能會發生,有可能不會發生。不會發生自然是好的,但一旦發生了就晚了。所以保險實際上保的就是這一塊。保險的買賣雙方,保險公司是賭風險不會發生,投保方賭的是風險會發生。雖說這話難聽了點。但實際上卻是這樣的。買保險有用嗎,這其實很難界定,我們的購買保險的初衷不就是怕萬一嗎?
保險,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 ,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簡單的所,保險保的是風險來臨時無助的自己。風險誰都阻止不了它的來臨,所以中抵御。
保險是個特殊的金融工具,最大的特點是“安全,穩健,杠桿作用大”保險的功能是解決家庭財務風險,給家人足夠的責任與關愛。
保險對自身的好處大致可歸結為:生有所準備;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死有所留;殘有所靠。買保險就是把自己的風險轉移出去,以最少的付出獲得充分的風險保障。
在日常的生活中,人們面臨風險是多種多樣的,保險的真諦在于是累計千千萬萬人的財力,結成一個抵御化解風險的大集體,在這個大集體中每個人都是付出者,但同時也是受益者。通過付出,在遭遇事故時,讓每個人都能得到及時的救助。
理由1、規避風險。重疾高發,治療費用昂貴,一旦罹患重疾,家庭、工作、生活都會受到影響。對于一般人來說,疾病是惡魔之爪,難以承受。除了疾病風險外,意外風險也不可忽視。為了規避這些風險,保險必不可少。
理由2、減輕負擔,F代人生活壓力大,面臨上有老、下有小的窘境。女人懷孕要花錢、生產要花錢、寶寶生病還要花錢,贍養老人還是要花錢。何不買份保險呢?如果為老人投保養老保險,養老無憂。小孩教育費不斷攀升,教育金保險可以很好解決這個問題。
理由3、抵制通脹。投保年交保險,能夠擁有安全穩健的收益,加上分紅和萬能險收益,基本上可以抵消通脹。而且有些公司的分紅收益高于銀行收益,不用擔心未來錢不值錢。
理由4、財商體現。俗話說,窮人買彩票,富人買保險。窮人太想改變命運了,總想著一夜暴富,而富人通過保險保障把極端不確定性的風險規避。
理由5、保全自己。保全自己是對家人是最負責的做法,擁有保險能夠讓我們掌握生活的自主權,不會因為意外、疾病而降低生活質量或者陷入困境。
理由6、回報率高的存折。相比銀行存款,保險可以看成一份回報率超高的存折。相對投入的保費,保額一般很高幾倍或者10倍以上。一張保單就是一張會長大的銀行存折,每年投入的保費,等真正需要時,會變成一筆巨款。
理由7、傳承財富。通過購買保險,資產可以用年金方式給付下一代,這樣既不必擔心財產在短時間內被揮霍一空,又能給后代留下一筆財富。
理由8、規劃人生。不同年齡段,有不同的需求。不同的險種,可以滿足人生不同階段的需求,面對不同階段的風險,我們都應該提前做好人生規劃,買保險或許是最好的方式之一。
理由9、照顧家人。人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來。如果我們提前做好保險規劃,幫自己和愛人、父母、子女買好保險,可以免除后顧之憂,即使自己不在,也能照顧好家人。
理由10、家庭的屏障。保險的本質是保障,當自己和家庭出現不可控制的風險時,保險能夠發揮保障作用,保障家庭的生活質量不被改變。對于家庭來說,保險是家庭的最后經濟屏障。
保險主體,就是保險合同的主體,只包括投保人與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單所有人,除非與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則,都不是保險主體。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保險人,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在中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保險人。
被保險人,是指根據保險合同,其財產利益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在保險事故發生后,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時就是被保險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則他的法定繼承人即為受益人。
保單所有人,擁有保險利益所有權的人,很多時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單受讓人。
保險客體,即保險合同的客體,并非保險標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biāodì)的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這主要是因為保險合同保障的不是保險標的本身的安全,而是保險標的受損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收益人的經濟利益。保險標的只是可保利益的載體。
保險標的即保險對象,人身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的身體和生命,而廣義的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經濟利益和損害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其中,財產損失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的財產,責任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所要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信用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的信用導致的經濟損失。
保險費率是保險費與保險金額的比例,保險費率又被稱為保險價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險金額應繳納的保險費來表示。
保險人使用保險精算來量化風險。保險人通過數據的編制來估算未來損失(預定損失率),通常采用合理的近似。保險精算使用統計學和概率來擬合并分析風險分布狀態,保險人運用這種科學原理并附加一定條件來厘定保險費率。
這些附加條件包括預定投資收益率、保險單預定利率、預定營業費用和稅金,人壽保險公司的附加條件還主要包括預定死亡率。
保險公司所必須支付的預定利率將會拿來與市場上的借款利率相比較,根據比較,許多保險公司并沒有在預定利率方面勝出,但是他們寧肯將其控制到比從別處借款的利率還要低。如果不這樣,保險公司將不會給所有者的資本以回報,那么他們將借錢給其他地方以獲得市場價格的投資回報。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通常投保人會因為保險標的的損害或者喪失而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因為保險標的的保全而獲得收益。只有當保險利益是法律上認可的,經濟上的,確定的而不是預期的利益時,保險利益才能成立。一般來說,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存在,這時才能補償損失;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必須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存在,用來防止道德風險。